第十五章所包括的年数比经文节数长。乍看起来像是主要记载又称乌西雅的犹大王亚撒利雅。只是我们对他所知极有限。他正式统治年期超过半个世纪的事实,使他的名字在记载邻国以色列策立五王时提了五次。
至于这位王为什么有两个名字就不得而知了。历代志作者只用乌西雅,当然他的子孙也在此名下接续下去,以赛亚看见异象也在乌西雅王崩那一年(赛六1)。两个字的拼法(不是字意)在希伯来文上较英文更为类似。亚撒利雅的意思是“耶和华所帮助的”;而乌西雅是“上帝的力量”。作者在这两个名字上都透露了一件带讽刺意味的资料,说王长了大麻疯,他的儿子约坦代他管理家事,治理国民(5节)。
当然,历代志下廿六章一至廿三节有关于这位王更详尽的记载,多少把他的统治来阐明“骄者必败”的箴言。它报导的几乎全是军事上的胜利。这故事的最后部分(代下廿六15)说“乌西雅的名声传到远方,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这说法就像是两个名字的解释。
最后一点要说的是在标准修订本里的“住在别的宫里”(十五5)的说法不详。希伯来文是指“独立”或“自由”,像获释了的奴隶或解开绳索的“野驴”(伯卅九5)。这是否说明亚撒利雅的病令他获自由不受公务所牵制?或是我们应该记得古代迦南的乌加利(Ugarit)诗歌用“地上自由之居”作为地狱的委婉说法?事实上,从这一点看,我们或应将诗篇八十八篇五节有同一个字的句子翻译为“被随意丢在死人中的人一样”。在那情形之下,这位王的“自由之居”可能是描绘他是处于活死人的状态。
以色列的独立自主日子接近尾声时,她的政治局势就越显得不安定了。在乌西雅的后期开始,以色列经过了五王的统治,其中有三位的统治年期不到三年。耶罗波安二世的儿子撒迦利雅的统治期只不过六个月。他的篡夺者沙龙自己只能掌握王权一个月便被米拿现推翻了。
米拿现的意思是“安慰者”。有人会认为这种说法在那些看到他从得撒到他普亚地区的“镇压”行动上产生了一些反面批评(16节)。他用的方法包括野蛮行为,正如阿摩司冀望听众会放弃这种即使是用来对付异族人也嫌难以忍受的野蛮行为(摩一13),我们的作者并没有把报导夸大。是他认为他的几句话就能令我们战抖而产生激变?抑或他是那么心无二念的只用持续性的标准罪状──“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的那罪”(十五18)来标明米拿现,便认为满足。
米拿现虽是残酷横蛮,也许正因为如此,他要向亚述王进贡巨款以求坚定国位。他作王十年,便由儿子比加辖承继,而比加辖在位只有两年,便被背叛他的将军比加所杀,两个名字很相同,只少一个字,令人感到混乱。他以刀剑夺取政权,二十年后自己也死于刀剑之下,还在丧命之前被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夺去他的大部分土地(29节)。何细亚击杀他篡了王位,成为最后一位以色列王。――《每日研经丛书》